(3)體檢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,堅決抵制不正之風。體檢時,要認真檢查考生照片,嚴防冒名頂替。如發(fā)現(xiàn)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等情況,要嚴肅處理。
高考體檢-國家對報考高等學校的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有何要求
國家有關部門頒布了《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》。《標準》中,對不能錄取和限報專業(yè)的情況作了具體的規(guī)定。同時,國家有關部門還要求招生部門應向廣大考生公布《高等學校體檢標準》(包括軍事院校招生體檢標準)。
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,不能錄取
(1)器質性心臟血管病[風濕性心臟病、先天性心臟病(經(jīng)手術治愈者除外)、心肌病,頻發(fā)性期前收縮,心電圖不正常。
(2)血壓超過18.66/12KPa(140/90毫米汞柱),低于11.46/7.46KPa(86/56毫米汞柱)。單項收縮壓超過21.33KPa(160毫米汞柱)低于10.66KPa(80毫米汞柱),舒張壓超過12KPa(90毫米汞柱)低于6.6KPa(50毫米汞柱)。
(3)結核病,除下列情況外,均不能錄取: ①原發(fā)型肺結核、浸潤型肺結核,已硬結穩(wěn)定。結核性胸膜炎治愈,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。 ②一切肺外結核(腎結核、骨結核、腹膜結核等、血行播散型肺結核等),治愈后兩年以上未復發(fā)、經(jīng)縣以上醫(yī)院(或結核病防治所)??茩z查無變化者。 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。
(4)支氣管擴張病。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,上高中后仍復發(fā)者。
(5)肝大、質中等硬度以上;肝、脾同時觸及,肝在肋下2脾在肋下1公分以內(nèi),肝功能不正常;肝在肋下超過2公分,肝生理性下垂除外;單純脾大超過1公分脾功能亢進;單純脾大3公分以上。
(6)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。各種結締組織疾病(膠原疾病)。內(nèi)分泌系統(tǒng)疾病(如糖尿病、尿崩癥、肢端肥大癥等)。血液病(單純?nèi)辫F性貧血,血紅蛋白男性考生高于9%克,女性考生高于8%克可錄取)。
(7)慢性腎炎,急性腎炎治愈不足兩年,或雖已治愈兩年,但尿蛋白陽性,尿鏡檢不正常。
(8)有癲癇病史、精神病史、癔病史、遺尿癥、夜游癥。
(9)肺切除超過一葉;肺不張一葉以上。
(10)類風濕脊柱強直。慢性骨髓炎。
(11)麻風病患者(結核樣型麻風病,經(jīng)專科醫(yī)生檢查已治愈者除外)
(12)青光眼、視網(wǎng)膜、視神經(jīng)疾病(陳舊性或穩(wěn)定性眼底病除外) 。
(13)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于5.0者。
(14)兩耳聽力均低于2米。
(15)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者。
(l6)除上述各項外,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地方病,能否錄取,由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根據(jù)本地區(qū)的特點和專業(yè)要求研究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