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廣泛切除
腫瘤主要累及椎體,其侵及椎管內或椎體外時,受椎前大血管等組織限制,難于達到廣泛切除,甚至邊緣切除亦很困難,椎體內腫瘤累及近全椎體者,應從上下椎間盤和椎體后緣,連同椎前骨膜一同去除,再由病灶內達椎體后緣的切除,使大部分腫瘤達邊緣切除。附件腫瘤應邊緣切除該附件,同側椎體和附件腫瘤,應后路切除附件,前路切除半側椎體。
2.重建脊柱穩(wěn)定性
原發(fā)腫瘤椎體切除或半側椎體切除,應取大塊植骨與上下椎體融合,并前路內固定,或前路植骨,后路內固定。附件切除者,視對脊柱穩(wěn)定性影響,可用后路內固定。
3.綜合治療
惡性骨腫瘤或轉移瘤,不能完全切除者,應行綜合治療,根據(jù)腫瘤性質選擇放療或化療。